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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怎么界定,商标许可备案有什么要求

来源:创客伙伴 时间:2024-04-18 00:00:00浏览次数:315次

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怎么界定,商标许可备案有什么要求

注册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商标许可备案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商标许可备案有什么要求呢?

一、商标许可备案有什么要求
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可以由许可人直接向商标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2.许可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2份。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需同时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加盖公章)2份。

二、注册商标许可备案
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流程如下:
1、准备申请书件;
2、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
5、收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三、商标许可要备案吗
必须要备案的。 商标授权使用是否一定要到商标局备案?依照《商标法》第40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3条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全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合同副本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需交材料:

1、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许可与被许可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各2份;
3、《商标代理委托书》(单位需加盖公章)2份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2份。
五、商标许可备案是什么意思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当然这种使用是有一定条件的使用。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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