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需要多少个专利,有两种说法:第一种:1个发明专利或5个实用新型 ;第二种:15-18个专利。第一种: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只要1个发明专利或5个实用新型。这个说法依据是,高新技术企业评审标准中,主观量化考核指标中相关规定。即总分100分,其中知识产权部分30分。而知识产权部分的评分由知识产权类型、数量、先进性、与主营产品关联性、获取方式等几个方面组成。其中知识产权数量里的量化标准为1个发明专利或5个实用新型专利可以获得知识产权数量方面的满分(8分)。这里是高企审核制度中对知识产权数量最明确的量化要求。以此为评判标准,可以得出,高企申报只要1个发明专利或5个实用新型。
第二种: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15-18个专利,完整的说法应该是以企业成立年限计算,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需要拥有15-18个专利,而成立3年以内的企业拥有的专利数应该是企业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数*5。也就是说若企业成立2年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企业需要拥有不低于10个专利,若企业成立1个年度,则需要不低于5个专利。这种说法其实来自于对高企申报政策文件的深入解读和全面权衡。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的主观量化考核指标中,总分100分,知识产权部分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占30分,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成长性指标占20分。除知识产权部分,科技成果转化占比也是30分,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科技成果转化的细化得分标准如下:平均年成果转化5项及以上得分为 25-30分,平均年成果转化4项及以上得分为 19-24分,平均年成果转化3项及以上得分为 13-18分,平均年成果转化2项及以上得分为 7-12分,平均年成果转化1项及以上得分为1-6分,平均年成果转化0项及以上得分为 0分,由此可以看出,平均年转化不低于5个科技成果,则能得到最高档分。科技成果转化其实是一个流程:企业开展科研立项—得到科研结果—用于产品的生产—新产品品质提高带动了销售的增加。这个流程是高企审核的核心,不仅仅关系到了量化打分。更关乎到了研发费的审计和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审计。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A、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B、实用新型专利6件以上;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需要多少个专利,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1个发明专利或5个实用新型 ;第二种:15-18个专利。
第一种: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只要1个发明专利或5个实用新型。这个说法依据是,高新技术企业评审标准中,主观量化考核指标中相关规定。即总分100分,其中知识产权部分30分。而知识产权部分的评分由知识产权类型、数量、先进性、与主营产品关联性、获取方式等几个方面组成。其中知识产权数量里的量化标准为1个发明专利或5个实用新型专利可以获得知识产权数量方面的满分(8分)。这里是高企审核制度中对知识产权数量最明确的量化要求。以此为评判标准,可以得出,高企申报只要1个发明专利或5个实用新型。
第二种: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15-18个专利,完整的说法应该是以企业成立年限计算,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需要拥有15-18个专利,而成立3年以内的企业拥有的专利数应该是企业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数*5。也就是说若企业成立2年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企业需要拥有不低于10个专利,若企业成立1个年度,则需要不低于5个专利。这种说法其实来自于对高企申报政策文件的深入解读和全面权衡。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的主观量化考核指标中,总分100分,知识产权部分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占30分,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成长性指标占20分。
除知识产权部分,科技成果转化占比也是30分,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科技成果转化的细化得分标准如下:平均年成果转化5项及以上得分为 25-30分,平均年成果转化4项及以上得分为 19-24分,平均年成果转化3项及以上得分为 13-18分,平均年成果转化2项及以上得分为 7-12分,平均年成果转化1项及以上得分为1-6分,平均年成果转化0项及以上得分为 0分,由此可以看出,平均年转化不低于5个科技成果,则能得到最高档分。
科技成果转化其实是一个流程:企业开展科研立项—得到科研结果—用于产品的生产—新产品品质提高带动了销售的增加。
这个流程是高企审核的核心,不仅仅关系到了量化打分。更关乎到了研发费的审计和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审计。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A、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
B、实用新型专利6件以上;
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