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筹划问题分析
来源:创客伙伴 时间:2023-12-04 00:00:00浏览次数:455次
一、一般纳税人税务筹划简易计税公式?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法》第三十四条: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交税额核算公式:应交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第三十五条简单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交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与应交税额兼并定价的,税收筹划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能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比例时,税务筹划是否应包括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第39号通知)第七条第(一)项规则:一般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50%以上的,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因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额外费用,包括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和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因此,在计算四项服务的销售比例时,应包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单计税方法计税的税收筹划销售额。
税收筹划。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交税额,税务筹划其简易计税方法的应交税额能否抵扣加计抵扣?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单的应纳税额计税方法,税收筹划不能从附加抵扣中抵扣。附加抵扣只能抵扣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的《2019年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中,一般纳税人的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融资租赁可以适用简单的计税方法。详细的税是什么条件?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劳务差遣服务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房地产融资租赁合同,或者在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房地产供应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单的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19年最新增值税税率表》所称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是指上述规定的场景。
5.《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稀有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简单方法和3%的征收率选择生产、销售、批发和零售稀有病药品。纳税人经营各种稀有病药品。税务筹划在选择简易计税时,是需要选择各种药品进行简易计税,还是可以选择某些稀有病药品进行简易计税?
答:为了充分保护纳税人的权益,使纳税人能够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做出最佳选择,当纳税人一起经营各种稀有病药品时,只能选择一种或多种产品进行简单的计税。如果某药品企业共同生产A、B两种稀有病药品,经税务筹划核算,企业对A药品选择简易计税较为有利,但B药品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税负较低,则企业只能对A药品选择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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